出处: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:2017-06-30 10:14:28 您是第0位浏览者
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,记者从西宁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获悉,自西宁市驾考中心第一考场正式投入使用的两年时间内,共查获作弊人员13名,其中一名“车托”被拘役6个月。
据了解,5月23日下午,西宁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驾驶人考试中心科目一考场,考生刘某作弊被考官发现,经考官核查,刘某确实具有作弊行为,其本人也承认存在考试作弊的行为。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123号令)第七十八条规定:“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有贿赂、舞弊行为的,取消考试资格,已经通过考试的其他科目成绩无效;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。”刘某被取消考试资格,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。
6月23日,西宁市驾考中心第一考场科目一考场内,一名女子利用电子设备作弊被考官查获,这名女子在考试期间一直摆弄衣领,这引起了考官的注意,细心观察后,考官发现这名女子衣领处藏着一个微型摄像头。经考官调查、询问,女子承认其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事实。
西宁市驾考中心第一考场科目一考试采用摄像监控考试,每名考生进入考场后,考试答题过程中要将头部对准摄像头,一旦在摄像头三次抓拍过程中,考生头部不在摄像画面内,考试成绩被记零。驾考中心工作人员表示,设立科目一考试的目的是要求考生对交通安全知识的熟知,但是部分考生因文化水平较低等原因无法完成考试。
据车管所办公室主任刘炜介绍,西宁市驾考中心第一考场首起科目一作弊考生被查获后,经过调查发现,一名“车托”向考生兜售或租借无线电子设备,根据相关法规,这名“车托”最终被拘役6个月。